卫生研究

关于授予新余赣新医院等2家医院为无烟医疗卫生

 

余爱卫办字〔202122

各县(区)爱卫办、新钢公司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市直管各医院:

为推进健康新余建设控烟行动实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306号)文件要求,我办近期组织人员对新余赣新医院、新余袁河医院申报的无烟医院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新余赣新医院、新余袁河医院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决定授予新余赣新医院、新余袁河医院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

希望新余赣新医院、新余袁河医院进一步健全控烟制度,完善无烟环境建设,不断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加强控烟监督巡查,开展劝阻吸烟,推进控烟长效机制建设。

新余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