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对医学科研诚信问题零容忍
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记者张树辉)近日,河北省卫健委在组织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个别医学研究人员通过信息重复使用论文,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系统比较。学术不端。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增强科研诚信,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切实规范和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通知》。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零容忍。
《通知》要求,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科研项目申报、预实验研究、研究实施、成果报告、项目检查、实施过程管理、成果汇总发布,对评价、审查、验收等环节的行为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对被审计项目的监督负责。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一是加强论文使用管理。同一论文不得用于多个科研项目的验收和奖励,以单位承担的项目作为最终验收和报告。获奖论文应一一登记、登记,对论文详细信息建立台账,对10年内使用未登记的论文进行登记;
开展项目申请、受理等科研和学术活动时,需确保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证书、被引论文、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齐全。真实准确,本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负责;
三是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的署名要按大小进行署名和排名对科研成果的贡献,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不得“点名”;
四、相关材料和数据论文应完整、完整、真实、准确。相关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资料报本机构统一管理,备查; p>
五、在涉及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已知病原体转化的研究中,必须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研究,病原体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应自觉遵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作为审评专家、顾问、评审员、基金审计师参与科技审评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保密、回避规定、职业道德,不违反规定谋取私利,不参与咨询对不熟悉的领域进行审查活动,不签字或签字不了解情况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7 医学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不得虚报、虚报、挪用科研经费。
省卫健委有线索的,将按照举报查处要求,按照《科研诚信案件查处处理办法(试行)》,对科研诚信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严格限制科研项目、获奖申报、个人晋升、评价和优先排序,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学生和团队成员在科研活动中存在不端行为的,在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同意参与签字的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只承担相应的领导和指导责任,还搞科研不端。直接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
通知还明确,要强化项目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相关项目的相关项目承担主体是第一责任人。科研诚信建设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医疗技术改革创新放在整体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查和检查项目申报,验收和其他接头。同时,各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协调和监督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对有关单位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的单位,取消明年同类项目。声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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