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研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人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贵院《关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申请人体辅助生殖技术校准的申请》(运宜[2021]137号)收到通知。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魏科教发[2003]) 176号)及相关证明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人工授精(AIH)、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技术进行现场验证和审查由您的医院正式运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准如下:

1.贵院以上技术验证合格。

2.贵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整改专家组在核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在3个月内向我院提交整改报告,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3日